叉车在企业的物流系统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物料搬运设备中的主力军。广泛应用于车站、港口、机场、工厂、仓库等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部门。
3、大起升高度:大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
5、大起升速度:叉车大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车满载时,货物起升的大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大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业效率,但起升速度过快,容易发生货损和机损事故。国内叉车的大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
操作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基本条件
1、从事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叉车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1、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大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大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 1t时为400mm;1 ≤ Q < 5时为500mm;
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大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大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门架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货叉能离地的大高度。
5. 小转弯半径:指将叉车的转向轮转至极限位置,并以低稳定速度做转弯运动时,其瞬时中心距车体外侧的距离。
6. 门架倾角:指无载叉车门架能从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倾斜摆动的大角度。
7. 轴距:前桥中心到后桥中心的垂直距离
工业搬运车辆广泛应用于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在船舱、车厢和集装箱内进行托盘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是托盘运输、集装箱运输中必不可少的设备。